近期,广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收到供应商反映,有不法分子以政采云平台的名义向中标供应商发送纸质件的中标通知书,邮件均为36元的到付邮件,而寄件人所留下的电话为山东某地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无人接听。
经查,收到的中标通知书内容为招投标结果,其中的信息均为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信息,不法分子利用爬虫程序批量获取此类信息,然后以到付邮件的方式给中标单位甚至采购单位,利用中标单位或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的情况,诈取高额快递费。打开其中此类快递正文,除了写着中标信息之外,还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专业人士看来,政府采购中标公告却引用《招标投标法》,显然是错误的。
据了解,广西本地很多供应商本月收到了此类到付邮件,部分供应商反映:“我们收了两次”,“这种直接到付的36确实过分了,如果没有及时拆开都无法退了,而且都写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同事收到也不好意思去问负责人就收了”,也有的表示:“上周5刚收到1份,打开看就一张中标公告函要现付35元马上拒收,连快递员都知道是骗人的。快递员送多了知道是骗人的,所以当面打开帮拒收。”“一般来说,国家单位寄件给你是不会搞到付的,以后有到付件的一定要注意。我之前申请商标的时候,也有过到付件,没想到就一张破纸,被骗了30元,本来到付和代收货款是两码事,可恶的是快递公司还帮他们这些骗子收钱,无语了。”
至此,广西财政机关部门已经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发布了通知,提醒他们谨防被骗:“近期有不法分子冒用相关部门或政采云平台的身份,以近期政府采购的招、投标进行结果公示或信息共享的名义,通过纸质件邮寄给中标单位或采购单位,以到付信件、代收货款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请采购单位、供应商仔细甄别,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的牟利行为,并一律拒收此类到付信件。所有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广西政府采购网等官方发布途径为准。”
根据专业人士分析,此类诈骗活动虽然单个金额不大,但是累计较多的情况下,仍然构成刑事犯罪,希望不法分子及时收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